工作待遇
1、招聘考核结束后,被录用者与第三方光谷人才签订—年的聘用合同,按照东湖高新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聘教师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(相关资料图)
2、与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享有同样的学习培训机会。在上级没有特定要求的情况下,具有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的业务竞赛和评先机会。
招聘要求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,有扎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, 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、教材、教学原则和方法,身心健康,能胜任学校聘任学校各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2、年龄在35周岁以内(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),条件特别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3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科背景与报考岗位一致。
4、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,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(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)。
5、符合下列条件可优先选用:
(1)有班主任经验或有该学科任课经验,并且教育质量和学生家长认可度高。
(2)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,获区级及以上奖励。
(3)本校工作且考核优秀的校聘教师。
6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受理应聘:
(1)有违反《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行为的;
(2)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(3)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或审计的;
(4)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,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;
(5)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记入记录期的;
(6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。